当前位置 : 首页 > 队伍建设
最高法:共同推进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
  • 时间:2015-11-24 11:10
  • 来源:云南长安网
  • 作者:
  • 字体:【

  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出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十周年总结大会暨法律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时强调,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法院与法学院校要加强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
  徐家新充分肯定了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法院合作开展的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取得的成效,指出,在人才培养这个链条上,法学院校、法院都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华政法律助理项目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负责学术指导,法院带教老师负责实务指导,打通了法院与法学院的实践通道,这一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徐家新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召唤规模宏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大军。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加快培养法治人才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大力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今年推出的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让更多的法律学者参与法律实践、司法改革以及司法政策的制定,让更多的学者和学生投身司法实践、了解司法实践、研究司法实践,推动法学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为人民司法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徐家新强调,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法治人才,要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确保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前,司法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任务,很多需要“革自己的命,动自己的奶酪”。这个时候,人民法院既需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更需要依赖全社会的支持。要借助法学院校专家学者“外脑”,加强对中国司法改革、司法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动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人民法院、法学院校应和衷共济,同向而行,共同走出一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创新之路。
  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部分委员,上海市高院、市教委领导,相关法院、法学院领导和学生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在沪期间,徐家新召开了上海部分司法改革试点法院负责人座谈会,就审判辅助人员、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等进行调研。(周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