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人行道通行秩序,结合南涧县城区人民群众晚饭后喜欢步行锻炼的习惯,为给人民群众创造个安全畅通的人行道,南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错时”工作机制,将19时至20时确定为重点整治人行道的时段。坚持路面巡逻喊话提醒,采取抬放、移动、扣留乱占人行道的摩托车、共享电动;对驶入人行道停放的车辆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规范人行道,还路于民。
一是积极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在金龙路、富民街、振兴路、博爱路、文昌街、中兴路、安定路等重点道路,重点整治车辆人行道乱停乱放,影响、妨碍行人通行的乱象,对商贩占用人行道摆设点的,要求立即现场整改,将摊位移至不影响正常通行的位置,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是结合已发布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相关通告,以喊话、电话通知提醒和拖移的方式,对违规占用人行道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非机动车(如引进南涧县城的共享电单车)、美团外卖配送车等企业管理的车辆,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监督企业加强日常管理。
三是对小型汽车占用人行道的提醒驾驶人立即驶离,驾驶人未在现场的依法处罚。
四是发现摩托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停乱范的,及时将车辆移到人行道施划好的停车位中,长期乱停乱放的依法拖移处罚。
五是要求商铺经营者、宾馆、酒店业主做好客户的提醒劝导工作,要规范将车辆停入停车位,临时占用人行道上下货的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不得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从以前人行道都是乱停乱放、摆摊设点、水泄不通,再到现在安全畅通,整治前后南涧县城区人行道明显变化。南涧交警大队加足马力,用足方法,下足功夫,大力治理南涧县城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截止目前,南涧交警大队共处罚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200余辆,摩托车70余辆,规范摩托车、电动车1000余辆。人行道乱停乱放情况得到有效整治,做到了还路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