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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走心为民 “警”记使命
  • 时间:2021-09-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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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涧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聚力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根本要求,传承赶考精神,争当一流考生,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镜头一:
    百姓看公安,关键看破案。9月15日,城镇派出所破获财物被盗案3起,抓获嫌疑人1名。
    2021年8月4日,彭某某到城镇派出所报称:南涧镇正义路X号仓库里的摄像头、电源线等财物被盗,损失价值4440元,请出警处理。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侦查,最终确定嫌疑人李某某。9月15日,在大理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连夜抓获嫌疑人李某某。经查明:李某某利用自己的身份作为掩饰,到南涧做线路治理期间,监守自盗,先后3次盗取仓库里的摄像头、电源线等财物卖给废品收购站获益。目前,李某某已被南涧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镜头二:
    城镇派出所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着力推进“创文、创卫、创美”工作,近日,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查获嫌疑人2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
    2021年9月15日21时58分,城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执勤过程中在XX公寓一房间内当场查获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冉某某和刘某某。其二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南涧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分别给予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为民服务,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城镇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以实际行动真正取信于民,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