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机关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南涧县森林公安局发挥专业优势和主力军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周密部署,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成立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动员部署及推进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查缉、宣传等专项工作,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收集研判,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发动一切力量,广辟案件线索来源。一是充分发挥广大群众、村社干部、护林员等人员的积极性,以无量山自然保护区周边乡镇、村社为重点,收集因利益驱使和民族陋习等原因造成的非法猎捕、杀害、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二是收集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通过互联网直播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线索。三是集中对全县重点餐饮企业、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野生动物繁育基地等行业场所进行检查。
三是破案攻坚,专项行动显成效。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执法打击工作。共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3只、白鹇皮1张、白鹇脚2只、领角鸮脚(爪)2只。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0起,处罚9人,查获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雉鸡11只、斑鸠2只、中华山鹧鸪4只、画眉鸟4只、豹猫1只,以及13只野生动物制品。同时,在办理野生动物案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缉枪治爆工作,共立涉枪刑事案件5起,收缴枪支6支(火药枪3支,射钉枪3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