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救助一只“三有动物”豹猫
2020年5月2日凌晨,南涧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碧溪乡回龙山村委会自口山社李某电话报称:我在村里救了一只形似豹猫的小动物,现饲养在家中,请森林公安帮忙处理。接警后,民警当天上午即赶赴李某家中,将小动物带回单位进行处置。经专家鉴定,这只小动物系国家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豹猫幼体。根据李某陈述的救助经过,小豹猫疑似刚出生不久后与母豹猫失散,李某曾在附近进行搜寻,未发现其它的豹猫。民警对李某积极救助野生动物并向森林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给予表扬。因该豹猫系幼体,尚不具备独立的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小豹猫送至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涧管护局凤凰山管护站精心饲养,待具备生存条件后放归自然。